2006年度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真题(第90题)
30日
15日
60日
90日
《行政复议法》第31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60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日,即最长9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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