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与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乙公司以赊购的方式购买甲公司产品,价税合计500万元。因乙公司无法偿还到期债务,经双方协商,甲公司同意乙公司以其持有的一套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机器设备偿还其所欠全部债务。甲公司在进行账务处理时,确认的债务重组损益应计入( )。
资产处置损益
营业外支出
投资收益
其他收益
甲公司为债权人,债权人确认的债务重组损益,不区分债务重组方式,均通过“投资收益”科目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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