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安全工程师不属于职称,而是一种职业资格证书。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相当于获得了中级职称的认定。
中级职称是指具备一定工作经验和专业技能的人员,通过考试或者评审获得的职称认定。一般来说,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或者助理职称评定四年以上,可以申请中级职称
但是,注册安全工程师并不是通过评审获得的职称认定,而是通过考试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因此,注册安全工程师属于职业资格证书,而不属于职称。
不过,随着新政策的出台,职业资格证书和职称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高一级职称或者岗位聘用专业技术职务时,可以直接出具职业资格证书,与职称证书具有同等效力。目前广东、辽宁、河南、山东、天津、山西、宁夏、四川、福建、江西、北京、陕西、广西、江苏、海南、云南、上海、青海、重庆、黑龙江、内蒙古、浙江、安徽、甘肃、贵州等省均已发布通知,明确不再发放职称证书,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可以“一证两用”。
对已取得对应目录内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无需重复参加与之对应专业层级的职称评审,不再换发与之对应的职称证书。
在岗位聘用专业技术职务、申报高一级职称等需要职称证书时,可直接出具职业资格证书,与职称证书具有同等效力。按有关规定需经注册登记的职业资格,注册后方可聘任专业技术职务。
也就是说,考取安全工程师(中级)的人员已经证明自己拥有工程师(安全专业)相对应的评审要求水平,可以作为评审材料,进行职称评定。